四川新闻网首页
四川 | 原创| 国内| 国际| 娱乐| 体育| 女性| 图片| 太阳鸟时评| 市州联播| 财经| 汽车| 房产| 旅游| 居家| 教育| 法制| 健康| 食品| 天府新区| 慢耍四川
您当前的位置:国内国际频道  >  图片新闻
新闻热线:028-85171608 QQ:2226834809

反以色列示威者焚烧以国旗 德媒:不构成煽动罪

2017年12月12日 15:43:22
来源:环球网
记者 朱梦颖 编辑:刘淄菱

  【环球网报道 记者 朱梦颖】虽然德国政府不承认耶路撒冷新地位,但德国联邦政府仍强烈谴责上周末在柏林勃兰登堡门前游行示威活动中燃烧以色列国旗的行为。

  当地时间12月10日晚,2500多名反以色列示威者齐聚德国柏林勃兰登堡门,挥舞巴勒斯坦旗帜表达对美国承认耶路撒冷新地位的强烈不满。更有甚者高呼反犹太口号并焚烧以色列国旗。11日,德国多名政要强烈谴责示威者的行为,以色列驻德大使提出严正抗议。

  德国《图片报》报道称,德国总理默克尔的发言人周一表示:“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反犹太主义和排外心理,最近几天在集会上对犹太人和以色列人的侮辱是可耻的。”

  此前,政府发言人斯特芬·赛贝特曾在联邦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如果在德国城市的街道上如此公开地表示对犹太人的仇恨,那么人们必须为此感到耻辱。德国的言论自由和示威给予人们和平抗议的权利,“但这种自由并非反犹太主义混乱、煽动和暴力的许可证”。


 

  在巴以关系高度紧张的时刻,这场示威活动引发德国国内外高度关注。以色列驻德大使杰里米·伊萨查罗夫对此事表示强烈谴责与抗议。他在推特上写道:“燃烧旗帜就是在燃烧你的正直和宽容。”

  德国自民党外交政策发言人亚历山大·格拉夫·兰布斯多夫认为这是“柏林的耻辱”。他说:“我们的邻居不会忘记我们的历史,我们的世界伙伴不会忘记我们的故事。我不想让历史麻痹我们或阻止我们,但我们不能忘记历史。”

  德国司法部长海科·马斯对此次反犹太骚乱活动表示强烈谴责。他表示:“任何形式的反犹太主义行为都是对我们的攻击,反犹太主义不应再占据一席之地。”

  德国外交部长加布里尔在接受《图片报》采访时称:“任何人都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焚烧以色列的国旗。联邦政府不允许把其他国家的暴力冲突带到德国。”

  针对示威者燃烧国旗一事,德国电视一台《每日新闻》还发表题为“焚烧国旗违法吗?”一文作出具体分析,分析结果显示,示威者此举并不构成“煽动罪”。

  文章称,德国法律不仅保护德国国旗的完整性,还保护外国国旗的完整性。但两者间仍存在细微差距。

  根据德国刑法第90条,即“诋毁国家及其符号”处罚条例。任何烧毁德国国旗或联邦州旗帜的行为都将被处以罚款或长达3年监禁。

  而根据德国刑法第104条,任何“根据立法或公认习俗”公开破坏或损毁外国国旗的行为,都将被处以最高两年监禁处罚或罚款。

  如此比较而言,两者在监禁时间长短上边存在一定差异。另外,焚毁外国国旗被定罪存在“根据立法或公认习俗”的前提,这并不包括那些私人行为。同时,起诉的先决条件是德国与该国保持外交关系,双方要求对这一行为进行起诉并且德国方面允许这一刑事起诉。


 

  另外,焚烧以色列国旗可被视为“煽动罪”。然而,德国刑法要求这一煽动行为必须针对属于德国国民的部分群体才可提起上诉。

  前德国联邦法院法官托马斯·费舍尔对此表示:“侮辱外国的行为既未攻击在德国生活的拥有德国国籍的人,也未攻击自觉与他国存在联系的德国人。”

  总而言之,焚烧以色列国旗的行为仅被视为攻击以色列,而非德国犹太群体,称不上是“煽动”。

原标题:反以示威者焚烧以国旗 德媒:虽必须强烈谴责,但不构成煽动罪


返回
顶部